山东进步和改革委员会等12个部门(单位)联合印发《关于印发〈山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(2025年版)〉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《公告》围绕标前、标中、标后3个环节,明确了15个事情,提出了77项工作需要。标前环节包含招标人履行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手续,落实招标规范,确定招标组织形式,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等4个事情20项工作需要,明确了依法需要招标项目应当履行的程序,对提前发布招标计划、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需要。标中环节包含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,编制招标文件、资格预审文件,公示、发布招标文件、资格预审文件,组织开标评标等9个事情51项工作需要,对规范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,推行远程异地评标、多点分散评标、“双盲”评审,合理选择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等工作提出了具体需要。标后环节包含合同履约管理、招标资料管理等两个事情6项工作需要,对禁止招标人订立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,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等工作提出了具体需要。《公告》强调,清单中涉及事情国家有新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责编:辛美玉;编辑:李天俊